1. 跟單的盈虧及盈虧率是否一定與帶單員保持一致?
不一定。受市場行情波動、市場深度變化、系統指令執行耗時等客觀因素影響,我們無法保證完全一致。
除此之外,差異還可能由以下三類原因造成:
a. 跟單失敗
- 未在交易初始階段同步跟單
- 訂單僅部分成交
- 跟單比例不一致
- 受最小開倉金額/數量限制影響
- 受持倉限額影響
- 帶單員中途調整杠桿比例
- 全倉/逐倉模式、杠桿參數不一致
b. 資金流動
- 帶單員中途進行出入金操作
- 跟單用戶中途進行出入金操作
c. 成交價格存在偏差
- 跟單用戶手動處理倉位,導致平倉價格不一致
- 開倉存在延遲且滑點較大
- 極端行情下平倉價格產生滑點
更多內容請參考>>跟單協議免責聲明。
2. 定比跟單和定額跟單的區別是什麼?該如何選擇?
定比跟單:訂單按比例開倉,即根據帶單員使用的資金比例下單,能最大程度復制其盈虧。
定額跟單:訂單按固定保證金(單筆本金)開倉,即根據固定金額下單,能較好地控制跟單倉位的大小。
注:若開倉金額<最小可開倉金額,系統將不執行開倉,會導致跟單失敗。
3. 如何自定義杠桿和幣對?
進入「更多設定」即可自定義杠桿與幣對,支持選擇「跟隨帶單員」或「自定義」模式。默認杠桿倍數為 10 倍,可跟單幣種請參考>>可跟單幣對列表。
4. 什麼是「0 滑點跟單」?
「0滑點跟單」是一種滑點保護機制,即跟單用戶的開/平倉成交價格與帶單員完全一致。費用詳情請參考>>跟單保證價格費率公告。
然而,當帶單員價格和最新價格價差超出設定的閾值時,0 滑點訂單會被攔截;若為開倉單則取消下單,若為平倉單則會以最新價成交,且不收取 0 滑點費用。閾值詳情請參考>>跟隨者|倉位跟 0 滑點價差閾值。
特殊情形說明:若跟單用戶初始以非0滑點模式跟隨帶單員開倉,後續在編輯跟單時使用了0滑點,則帶單員進行部分平倉時會跟隨平倉失敗; 僅當帶單員該倉位全部平倉完成時,跟單用戶會一次全部平倉。
5. 什麼是「跟單保險金」?
「跟單保險金」是跟單用戶設置跟單時使用的保險類型卡券。觸發保險金結算且跟單盈虧為負時,保險金將對卡券面額內的虧損部分進行賠付,可以從活動或福利中心獲取。更多內容可參考>>跟單保險金。
6. 合約跟單盈虧率計算公式是什麼?
時間周期劃分:
以今日為 D 日,30 天前為 D-29 日;按 7 天為間隔依次劃分周期,D-29~D-23 為第 1 周,D-22~D-16 為第 2 周,D-15~D-9 為第 3 周,D-8~D-2 為第 4 周,D-1~D 為第 5 周(僅 2 天)。
核心計算邏輯:
近 30 天收益率 = (1 + 第 1 周收益率) × (1 + 第 2 周收益率) × (1 + 第 3 周收益率) × (1 + 第 4 周收益率) × (1 + 第 5 周收益率) - 1;其中第 n 周收益率 = 當周盈虧 /max (當周起始凈值 + 當周入金之和 + 當周贈金收益之和,10);當周盈虧 = SUM 當周每日收益;每日收益 = 當前凈值 - 今天入金 + 今天出金 - 當天 0 點凈值。
當周起始凈值:
採用第 n-1 周最後 1 天的凈值;無數據或數據不足 30 天時記為 0。
特殊情況:
數據不足 30 天時,從有數據當日起算並依次劃分周期(如僅 8 天則前 7 天為第 1 周,第 8 天為第 2 周);收益率>10000% 時顯示 10000+%,<-100% 時取值 - 100%。
7. 跟單的倉位風險率是否一定與帶單員保持一致?
不一定,具體差異原因如下:
- 因帶單員與跟單用戶均可自由調整資金,所以盈虧無法100%一致,導致兩者倉位風險率可能不同。
- 倉位未跟上、開倉均價不一致,或受最小開倉金額限制導致倉位無法完全對齊,都會造成兩者倉位風險率存在差異。
8. 跟單結束後,提取的資金在哪裡查看?
資金會自動退回跟單用戶的標準合約/永續合約賬戶,可在該賬戶查詢資金到賬情況。
9. 跟單失敗的可能原因有哪些?
帶單員原因
- 使用聯合保證金
- 交易幣對不支持帶單
- 訂單未完全成交
跟單用戶原因
- 由於杠桿變更、滑點或者其它原因導致的可用保證金不足
- 倉位模式與帶單員不一致
- 倉位超出允許持有的最大倉位
- 按照倉位跟比例計算保證金不足開最小下單數量
其他原因
- 成交價格超出用戶設定的最大滑點
- 成交價格超出設定的 0 滑點上限
- 系統維護、網路不穩定或市場異常波動等
10. 最多可跟隨多少位帶單員?
當前版本支持最多跟隨 20 位帶單員。
11 如何申請成為帶單員?
在申請頁面選擇帶單賬戶,滿足評估條件後點擊「立即申請」,審批預計 1 分鐘內完成。
註:KOL請前往KOL渠道提交申請。
12. 新帶單員近 7 天的收益率如何計算?
若用戶當日新晉成為帶單員,其近 7 天收益率仍計入成為帶單員前的交易表現,即統計 7 天前至當前的收益情況,其餘周期的計算規則以此類推。